按照《关于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规定,经审核,现对2022年第一批商用汽车消费券审核通过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15日-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不予受理,联系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装备科联系电话:6991507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3013室附件:2022年第一批商用汽车消费券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