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953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22〕89号)、《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冀市监函〔2022〕98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第一批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河北省内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初次认证的企事业单位,河北省内初次认证满一年并通过第一次监督评审的企事业单位,河北省内初次认证满二年并通过第二次监督评审的企事业单位,二、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运行记录,(三)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认证费凭据扫描件,需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监督评审合格通知书及监督评审费凭据扫描件,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报送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含辛集、定州市局,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同时填报《河北省申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省局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标准》(附件3)进行绩效评价和综合打分,附件:邢台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培育汇总表.docx-12022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的通知附件.do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