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限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由困难户户主提出申请,经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困难家庭及申请救助危房基本情况初审、公示,市住建局复审,现将复审后拟符合我市困难群众危房解危救助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及其申请救助危房情况进行公示:申请人姓名:卢焕孟,申请解危救助危房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潭南村涧房路52号,申请解危救助危房鉴定等级:D级,困难户类型:低边户,家庭人口:2,公示期共7日,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1日,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等形式向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地址:三北大街768号,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