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第十批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三、申报程序及要求(一)企业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申报单位需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上项目申报步骤: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模块中选择“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进行填报,可从“省工信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企业申报,于9月16日前将联合行文正式推荐文件、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和三份企业申报材料送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第十批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名单,授予“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牌匾并予以资金奖励,联系人:马艺璇电话:029-63915461邮箱:1194131723@qq.com附件:1.第十批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书2.第十批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汇总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