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有关单位:现将2022年亚夫科技服务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其中:下达给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列2022年“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科目,非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下达到省农科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业(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同书是项目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的依据,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规模和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业务主管部门将根据《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亚夫科技服务工作站及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苏农院字〔2022〕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后续支持、调整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在项目实施基地设立“亚夫科技服务项目”成果展板、展牌,联系电话:025-84391276附件:1.2022年亚夫科技服务项目下达资金汇总表(按单位)2.2022年亚夫科技服务项目下达资金明细表.附件1-2022年亚夫科技服务项目下达资金汇总表(按单位).xlsx附件2-2022年亚夫科技服务项目下达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