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出台《龙湖区关于推动“工改工”工作的若干奖补措施》,对龙湖区工业产业用地,改造后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3.5的改造项目,针对改造项目的奖补措施,贴息标准为当笔贷款利息总额的50%,对改造面积在25亩以下(含25亩)、50亩以下(含50亩)、50亩以上项目,对改造项目许可容积率达到3.5、4.0、4.5及以上(含本数)的,分别按照18万元、28万元、38万元的标准进行开工奖励,改造主体可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申请竣工奖励,对于拆除原有建筑物进行重建且计划改造后容积率达到3.5及以上的“工改工”项目,补助标准为工业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每宗土地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按照改造项目实用地面积1万元/亩的标准给予改造主体奖励,对多宗用地进行归宗整合的成片改造项目,收购面积达到10亩、30亩、50亩、100亩及以上(含本数)的,分别按照2万元/亩、3万元/亩、4万元/亩、5万元/亩的标准给予改造主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