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安方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材料登记公布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海安方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海安弘泰建材厂生产的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泰州市亮银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250,030级,B1级)(仅用于屋面),汤始建华建材(南通)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予以登记公布,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