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2年度我市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我市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的人员,(三)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附件1),企业自主评价按照《关于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企业自主评价(试点)申报和管理的通知》(丽人社〔2019〕127号)执行(附件3),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要切实把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档案库建设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对照申报一人,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完善、业绩维护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二)纸质申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经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2.从系统中导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并盖章后,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档案维护情况表》(附件6)报所在地评委会,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组织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和当地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示,(三)评审通过人员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职称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