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1.根据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大培文大亚湾实验学校等5家企业提交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资料,涉及补贴资金145567.05元,2.根据惠州大亚湾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碳纳通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提交的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资金申请资料,涉及补贴资金35475.61元,经大亚湾区人社部门审核,以上2项符合就业补贴申领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申请就业补贴基本情况,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三、公示方式,在大亚湾区管委会网站人社局集约网及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及进向大亚湾区人社局反映,地址:惠州大亚湾区澳头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座4楼办公室,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