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商务局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关于修订《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决定威环商务字〔2022〕15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决定对《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重新予以公布,威海市环翠区商务局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2022年8月12日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外贸”的政策措施,对企业积极扩大进出口规模给予政策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进出口增量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其增量部分按照海关统计的实际进出口额给予不超过2.5‰奖励,2.支持企业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附件:《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认定要求及流程附件《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认定要求及流程一、认定要求及申报资料申报单位(企业)应诚实守信,根据《环翠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认定标准和要求,2.环翠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二)支持企业积极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2.环翠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需提供:1.环翠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扶持资金初步审核意见汇总后提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对区商务局提交的扶持资金初审意见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