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沪金规〔2021〕4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等要求,我办对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权变更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预审,现将拟同意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权变更的预审意见报告如下,一、市北高新小贷公司成立以来运营情况(一)基本情况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7日,(二)公司经营情况市北高新小贷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依法合规经营,(三)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自成立以来,建立并逐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并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二、股权转让情况略三、预审意见及责任承诺鉴于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权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我办将继续按照《监管办法》的要求,如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权转让申请获得同意,我办将督促市北高新小贷公司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我办将负责处置市北高新小贷公司日常经营出现的风险和违规、违法经营产生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