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2〕3号)要求,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东区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资金有: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2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9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5.65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77万元,现将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进行公示,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公示.zip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