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佳美新南广告印刷有限公司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核意见的公示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118号),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的通知》(并人社函[2020]52号)及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9]45号)文件规定,对山西佳美新南广告印刷有限公司进行了就业见习资料审核,经研究,该单位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分管领导:赵志峰股室联系人:杨慧联系电话:8285793附件:关于山西佳美新南广告印刷有限公司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核意见关于山西佳美新南广告印刷有限公司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核意见.pdf太原市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