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州确定以下医疗机构作为“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应急承接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博州各级应急助产机构州/县机构名称机构地址电话州级州人民医院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57号产科住院部0909-2316348博乐市博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博乐市文化路333号产科住院部0909-7699131阿拉山口市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阿拉山口准格尔路120号急诊科0909-6992273精河县精河县人民医院精河县友谊南路4号妇产科0909-5333536温泉县温泉县人民医院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30号妇产科0909-7711951审核人:李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