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断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非法集资打击处置力度,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非法集资形式层出不穷,就是通过许诺回报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欺骗社会公众投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绝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在参与非法集资后,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温馨提示:参与投资要谨慎理性,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的理念,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