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2〕8号)要求,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检查对象盐田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盐田区拘留所,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等,(二)检查范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情况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主,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至12月9日结束,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2022年8月8日转载时间:转载时间:转载时间:如打开后仍无法播放,请检查您的浏览器是否是最新版本,推荐使用最新版IE浏览器或Chrome、Firefox、Safari等新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