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规〔2020〕2号)和《南宁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科规〔2017〕11号)的要求,开展填报2021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范围和报告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在实施期内的项目,报告期为项目合同开始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二、报告内容项目合同目标和任务的实施与完成情况以及科技经费使用情况,三、报送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阅读附件《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的填报说明并填写该表,并于2021年2月18日前将盖章版扫描件(含佐证材料附件)以PDF的形式发送到对应科室邮箱,四、联系方式(一)高新技术科联系电话:5533813电子邮箱:nnkjjgxk@163.com(二)农业农村科技科联系电话:5533815电子邮箱:nck5533815@163.com(三)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联系电话:5533819电子邮箱:zhengsheke@126.com(四)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电话:5533816电子邮箱:nn5533816@163.com(五)外国专家服务与引进智力科联系电话:5533963电子邮箱:yzk5533963@163.com(六)发展规划与监督科联系电话:5533812电子邮箱:nn5533812@163.com附件: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