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制定北京自贸试验区重点领域外资企业投资清单指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两区”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监管局,各自贸组团所在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试点,各自贸组团所在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支持自贸试验区对不同类型项目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分类改革试点,各自贸组团所在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水电气热“一站式”服务创新,各自贸组团所在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1.形成自贸试验区高标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各自贸组团所在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2.深化自贸试验区投资退出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两区”办、各有关部门,各自贸组团所在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4.优化自贸特色的全周期投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两区”办、各有关部门,各自贸组团所在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支持自贸组团汇总国家、本市和区域产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两区”办、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18.搭建自贸试验区企业“走出去”专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两区”办等)20.谋划一批京津冀三地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举措,各自贸组团所在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