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安排部署,深入实施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市经信局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工作,(二)申报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符合《成都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要素条件》(附件2),不得申报:1.近三年以来(2020年以来,2.近三年以来,二、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两个方向,按照《成都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成都市智能工厂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同时提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表(此自评表是指:企业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填报后生成,具体网址和操作说明详见《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对标自诊断工作的通知附件》(附件3)),此次申报市级智能工厂的,请同步准备申报工厂内包含的数字化车间的相关材料,三、申报要求请企业将申报材料1份(含PDF电子版)于2022年8月25日前提交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028-85156319)附件: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2.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通知附件3.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对标自诊断工作的通知附件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2022年8月4日附件下载>>附件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通知附件.docx附件3: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对标自诊断工作的通知附件.pdf相关链接>>【打印本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