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一)符合广西工程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人员可申报:1.在宾阳县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工作介绍信),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7号)规定的相应条件,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学历、资历条件部分调整并明确如下:1.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各单位职称负责人要指导本单位专业技术人进行申报,(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化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4)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上的用工单位不符时,申报人需把与专业技术相关的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材料扫描上传到指定位置,申报单位需在审核时在系统上填写申报人员近五年合格等次以上年度考核情况,(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核申报材料,(3)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二)推荐单位责任: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单位应严格审核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原件,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