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化工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梁焯南等104位同志获得职称,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请各单位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于2022年8月26日前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化工学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化工学会,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41室,附件:1、2021年度中山市化工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2、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2022年8月5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1年度中山市化工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附件下载:附件2: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