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美丽乡村办《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委农办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于2022年7月28日-7月29日对各镇2021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开展第四批县级验收,本次县级验收合格名单共19个(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2年8月4日至8月12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8月12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联系人:胡正国联系电话:8716777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502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美丽乡村第四批县级验收合格名单8.1.xlsx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2年8月4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