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宿综合体发展,逐步发展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品质高端的民宿综合体,发展民宿综合体10家以上,二、坚持规划引领本意见中的民宿综合体,在合理谋划民宿综合体发展区域、类型、规模,建立民宿综合体经营管理运营体系,创新发展内涵提升、空间活化、多元休闲的民宿新业态模式,引导资源主体、资本主体、经营主体、从业主体等共同推进民宿综合体发展,鼓励引进知名品牌参与民宿综合体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用于发展民宿综合体,保障民宿综合体旅游接待服务能力提升,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乡镇区域内首家民宿品牌企业落户开发或运营管理的,民宿综合体配套扶持和奖励资金列入嵊泗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各乡镇提交的民宿综合体建设发展计划的审定,共同推进民宿综合体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