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了《景宁县村级债务管理办法》,附件:景宁县村级债务管理办法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4日附件:景宁县村级债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遏制村级债务发生,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债务,是指历年来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有偿还责任直接借入或拖欠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款项,第三条乡镇(街道)是本辖区村级债务的监督责任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级债务化解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村级债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共同做好对村级债务管理的监督工作,第二章存量债务管理第四条乡镇(街道)要组织全面开展村级债务清理、逐项核实认定、经社员(代表)认可后,村级债务需全部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内进行核算,第四章债务偿还第十条乡镇(街道)要将村级债务化解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任期内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第十二条村级债务优先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第十三条各类偿还资金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举债的单位和个人,第十六条对不切合实际下达村级各类工程建设任务、升级达标计划任务等原因造成村级债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