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黑交规〔2022〕12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地)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2022年8月3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结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快递进村工程等工作,推动各类运输服务和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共享站场和运力资源,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推广到所有县(市),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客货邮融合发展机制1.推动交通运输部门、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融合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功能,鼓励农村邮政、快递、交通等网络和服务下沉,各市(地)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组织县(市)盘查闲置场站、线路和运力资源,制定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制定本辖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计划,各市(地)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县级政府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涉及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相关补贴政策,各市(地)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对相关县(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摸索本辖区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线路运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