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事项,到2025年基本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政策支持、村级组织积极作为、社会多方参与的服务机制,农村地区村级综合服务保障持续改善,完善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服务网络,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等,加快推进村综合文化服务建设,完善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圈”建设,支持引导各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心理服务,指导村级组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指导村级组织通过引导农民和引入社会力量,将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建设纳入基层治理评估体系,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优先支持易地搬迁安置区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配置,各地民政、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体育、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