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政务数据共享重要意义政务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把政务数据共享纳入本司局、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二、严格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规范要求《管理办法》于2020年11月18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编制形成本司局、本单位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确保共享数据汇聚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的政务数据共享统一通过部共享交换平台在线开展,积极拓展政务数据应用场景、创新应用模式、优化应用流程,五、切实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各司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政务数据的分级分类管理,对通过共享获得的政务数据,防止共享数据被违规截留、商业化使用及其他数据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部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明确政务数据编目、采集、汇聚、共享、应用、安全、存储等方面职责分工和主办人员,对各司局、直属单位政务数据目录编制、采集汇聚、共享开放、申请受理、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开展调研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