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清远市清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清新人社办〔2019〕19号),薛志星申请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2年第二季度清远市清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本级财政资金贴息共计4880.35元,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4日至8月10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电话传真:5825584邮箱:qxjy5825584@163.com附件:1、邮储银行清新支行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2第一季度(本级财政)贴息明细表.xls2、邮储银行清新支行2022第2季(本级财政)贴息明细表.xls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