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转给你们,以《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阳江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目标计划的通知》(阳府函〔2022〕55号)和我局下达的利用外资预期目标为工作方向,梳理本辖区外资项目清单,纳入辖区外资项目培育对象,组织外资项目按时入库,比照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范围,研判有可能符合申报条件的都尽量入库,定为市定县(市、区)推进项目由我局在录入项目库前征求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各项目申报单位于8月22日前填报《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阳江市)》(附件2)报送到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纳入地市项目库,四、其他事项,阳江市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另行印发,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2.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阳江市)阳江市商务局2022年8月1日(联系人:钟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