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林忠柱等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银发〔2017〕72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5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万)贴息金额1林忠柱一年2013848.142陈可恩一年53419.153陈仕炫一年30208804邹元喆一年30208805周兰兰一年208535.746周虎一年3021112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