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4〕131号)要求,现将2021年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尾款拟安排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8月3日至9日,如对公示情况存在异议,请于2022年8月9日前向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市经信局机关纪委或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反映,公示接待电话: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85316911市经信局机关纪委:85319490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85316291附件:2021年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尾款明细表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