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应安全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决定从2022年起开展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对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技术服务、防灾减灾救灾、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安全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二、职称名称、专业设置和评审方式安全工程职称归口工程系列,安全工程高级职称采用评审方式,中级、初级职称采用以考代评方式,三、申报条件安全工程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按《江西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应急字〔2022〕76号)执行,四、评审组织安全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由省应急管理厅组建江西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五、有关要求(一)开展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是加强我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二)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加强评委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