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建立健全我省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布局,充分发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我省特色重点产业的引领支撑作用,按照《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18〕50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围绕“四地”建设,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方向,重点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符合《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18〕50号)的有关规定,三、申请认定方式申请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请在“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价管理系统”(域名:http://www.qhgczx.cn)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及填报《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规划编写提纲》(见附件),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盖公章)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纸质材料要求左侧胶装成册并标注参与认定年份、企业名称,系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至2022年8月31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