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日,我局依法受理了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龙港市宝元路建设工程(城南大道至东海大道段)、龙港市创意路建设工程(产业大道至物流大道段)、龙港市经四路建设工程(产业大道至物流大道段)、龙港新城佳宏路(部分)路段工程等四个用海项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上道路项目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2年8月4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06)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368008)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59902569)序号项目名称(宗海编号)拟用海面积(公顷)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年限具体位置1龙港市宝元路建设工程(城南大道至东海大道段)2.9743交通运输用海建设填海造地40年龙港市江南涂围区内(详见用海位置示意图)2龙港市创意路建设工程(产业大道至物流大道段)4.3413交通运输用海建设填海造地40年3龙港市经四路建设工程(产业大道至物流大道段)1.7817交通运输用海建设填海造地40年4龙港新城佳宏路(部分)路段工程0.1632交通运输用海建设填海造地40年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