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细则》(诸政办发〔2019〕33号)、《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市委办〔2019〕95号)、《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中知识产权部分实施细则》(诸市监管〔2020〕37号)、《关于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诸市监管〔2021〕18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1〕56号)、《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诸科〔2021〕28号)、《关于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诸市监管〔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经过申报和审核,并征求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共奖励经费2043.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10日,共7天,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顾文彬0575-87588513附件:奖励项目汇总表.pdf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