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宝坻经济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津工信中小创〔2022〕7号)要求及《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按照《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二、2022年8月2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申报指南附件1)、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申报指南附件2)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申报指南附件3)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并编制页码),报送至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宝坻区政府414室),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津工信中小创〔2022〕7号)及《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可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gyxxh.tj.gov.cn)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http://www.smetj.cn)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联系人:王策联系电话:022-29246947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