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洞头区中瞿岛西北侧生态养殖区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2年8月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利益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577-63360218邮编:325700项目名称出让人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出让期限洞头区中瞿岛西北侧生态养殖区拟出让海域温州市洞头区自然资源储备中心位于中瞿岛西北侧海域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12.7360公顷10年特此公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