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科函〔2022〕120号平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甘科计函〔2022〕78号)要求,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既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在2022年8月底前新开发一批科研助理岗位,采取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等方式最大限度吸纳2022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二、重点工作(一)发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作用,积极吸纳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国家、省、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应结合项目和经费情况新增科研助理岗位,申请2022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应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三)加强对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科研助理相关信息统计,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招收人员信息的台账,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要定期掌握本辖区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情况,有关高校院所要定期掌握本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情况,对于依托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