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旅游旺季食品餐饮安全提示当前,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现发布食品餐饮安全提示:一、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二、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接待旅行团的餐饮服务单位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禁止加工经营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餐饮服务单位接待游客数量应与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加工场所等相适应,三、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