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1年度限额以上月度新增社零法人企业和纳统个体户奖励资金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区(园):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消费、繁荣夜间经济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工作要求,推进我县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对我县经济的拉动作用,根据《漳浦县推动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浦政办〔2021〕29号),决定对全县2021年度40个限额以上月度新增社零法人企业进行第一年奖励和对2021年17家新增的零售业个体户进行奖励,具体如下:(一)批发企业月度新增24个,每家奖励8万元,第一年奖励3万元,合计72万元,(二)餐饮企业月度新增16家,每家奖励10万元,第一年奖励5万元,合计80万元,(详见附件1)(三)零售业个体户新增17家,每家奖励1万元,(详见附件2)附件:1.漳浦县2021年社零8、10、11月份月度新增法人企业奖励名单2.漳浦县2021年个体户年度审批纳入单位清单漳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漳浦县财政局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