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2.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稳定公共部门就业岗位规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进一步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5.提供低成本融资、场地等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延续执行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鼓励多形式灵活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就业创业能力8.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9.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加强就业指导和帮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残联、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就业创业市场环境11.简化就业手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组织领导16.压实工作责任,鼓励社会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18.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