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进行“贷款贴息”(一)政策内容重点支持市级文化和旅游重大战略工程项目、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融合示范新业态等项目,(三)操作流程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自愿向县文旅局提出申报,二、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单位实施“以奖代补”(一)政策内容组织我县文旅企业申报4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县文旅局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加盖公章推荐到市级文化和旅游局,(二)适用对象1.实施责任保险专项补贴适用对象为在我县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2.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适用对象为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三)操作流程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操作流程:第一,四、支持旅游演艺企业发展(一)政策内容对持续稳定演出、具有良好市场影响力的旅游演艺企业进行专项支持,(二)适用对象重点文创运营服务平台奖励政策适用对象为负责文创和旅游商品平台建设、运营的法人单位,(二)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星级酒店等文化和旅游企业,(二)适用对象主要用于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民宿、旅行社、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三)操作流程1.县文旅局组织推动旅游企业参与,2.引导金融机构成立文化和旅游专项业务部门或文化和旅游支行,3.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二)适用对象符合信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