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便利化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治把关作用,对户籍管理、市场准营等营商环境领域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扩容,三、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对乡镇行政执法队伍面对面指导,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鼓励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五、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培养并积极向省法律服务人才库推荐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