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抓紧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确保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用水,对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费用缓交期间,经申请审核同意后,二、创新优化服务,简化报装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报装时限,创新服务举措,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供水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