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认真做好我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相关要求公示如下:一、申报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15日,二、申报对象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且进入名录库的国家、省、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奶农合作社),支持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重点向粮食(主要是大豆玉米等粮油类品种)、生猪、肉牛、黄羊、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发展方向倾斜,三、申报方式和申报地点申报方式为现场申报,拟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通江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表》,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并录入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主体征信状态、是否符合当前产业发展方向等,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申报地点在县农经站,四、申报原则严格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先建后补、乡镇审核、县级部门联合实地核查”(近3年已享受同类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联系电话:0827-7211668附件:通江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表.doc通江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