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旗区对聚集性消费领域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五、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十七)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对经市商务局审核确定并在自治区商务厅备案的绿色商场创建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我市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大型生产企业、平台服务企业优化组织结构,七、推动首店首发经济发展(二十八)对国际品牌企业在我市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中国(内地)首店、自治区首店、鄂尔多斯首店、旗舰店,(三十)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市新设综合商超类首店装修成本超过1000万元的,引进国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对于申报获批自治区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于获得5A、4A、3A级物流企业称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推动家政企业规范和优化服务,对申报成为自治区级步行街升级改造项目给予项目实施单位200万元奖励,对自治区老字号品牌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申报为中华老字号品牌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