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17号)文件精神,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其中:审核企业稳岗返还时2022年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增长3%(含)以上的,增长人数低于3%的,参保企业裁员率应控制在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人数放宽至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确定第四批符合条件的安康月桂康养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监督电话:0915-8823613附件:2022年第四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x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