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重新遴选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评审结果公示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6号)要求,我局已确定了清远市宝利得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项目实施主体,英德市益豚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佛冈天农牧业有限公司因土地纠纷、资金紧缺、行情低迷等原因未能如期动工,已提出自愿放弃项目实施主体资格,取消英德益豚、天农牧业2家企业项目实施主体资格,全市共收到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重新遴选实施主体申请3个,于2022年7月14日完成专家评审,经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清远市莲华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天农种猪育种有限公司2家申请单位增补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单位,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7日(7天),请在公示期间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李彬联系电话:0763-3377500附件:重新遴选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评审结果公示表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