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长人社发[2019]45号文件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19]1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加强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19]179号,《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2]19号)精神,经黎城县失业保险所审核,下列3名职工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8月12日17:30时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黎城县失业保险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0355-5633963电子邮箱:lcsybxmyy@163.com通讯地址: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黎城县失业保险所邮编:047600附件: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