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引导众创空间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按照《重庆两江新区众创空间备案及管理办法》(渝两江科发〔2019〕6号)有关规定和程序,经材料审查、现场评审、审核确定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明月湖创新Σ空间等9家机构为两江新区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并纳入新区双创载体绩效管理服务体系,望此次认定的众创空间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主动接受社会和创业者监督,为培育经济新动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高水平发展作出贡献,附件:2022年两江新区众创空间名单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8月1日。